2020-08-12 本系徵聘【專任或專案教師】數名 (109.9.30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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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助理教授職級以上專任教師、助理教授職級專案教師

二、名額:數名

三、專長及學歷
(一)具印刷、設計、藝術、傳播、資訊、等相關科技領域背景,具跨領域研究能力或有相關具體研究表現者尤佳。

(二)具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或已獲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三)有相關之研究著作發表。

(四)具全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
四、應徵資格

(一)新聘專任教師

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有二篇發表於 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

(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3.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應有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

4.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一件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

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二)新聘專案教師

所具資格比照本校同等級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除藝術相關領域及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A&HCI、EI、TSSCI、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

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五、繳交資料

以下資料請彙整後裝訂成一本
(一)個人資料簡表(請至本系網頁最新消息下載填寫) 。
(二)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

(三)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

(四)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五)現職證明(無現職者免附)。
(六)推薦信兩封。
(七)五年內著作或研究成果。
(八)相關著作目錄。
(九)可開授課程科目及其大綱,歡迎提出創新課程及構想。
(十)未來擬從事之研究領域與計畫大綱
(十一)曾經從事過之研究計畫與重要成果大綱
(十二)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與專利等)

六、報名方式

(一)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不接受親送),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圖文傳播學系教師」。

(二)收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 沈姿伶小姐 收)

(三)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將【個人資料簡表】及【簡歷表與五年內研究成果及目錄】填妥之

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給沈姿伶小姐(irene@ntnu.edu.tw)。

七、截止日期:民國109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
八、其他

(一)本校徵才流程依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需先經核定員額,因此本次徵才需俟校方核給教師員額後,始能依規定人數擇優聘任。

(二)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登入本校徵才系統報名始完成程序。

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

(三)應徵者資料恕不退件。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