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辦法
學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學士班
學士班入學方式
有以下多種管道:
- 大學申請入學
- 大學繁星推薦
- 大學分發入學
-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
- 四技二專甄選入選
- 四技二專登記分發
>>>詳細資訊請至教務處招生資訊
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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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年限共4年,畢業至少應修畢128學分,獲頒工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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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修習教育學程者請依照本校及本系甄選規定辦。
碩士班
碩士班(一般生)入學方式
參加本系推薦甄選考試( 每年約10月報名),考試辦法以當年度公告之招生簡章為準。 參加本校碩士班招生考試( 每年約1月報名),考試辦法以當年度公告之招生簡章為準 。 參加本系外國學生秋季班招生( 每年約3月申請截止),申請辦法以當年度公告之招生簡章為準 。
報考資格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修業
修業年限1至4年,畢業至少應修畢36 學分,獲頒工碩士學位。
碩士在職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