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傳系書卷獎同名次參酌獲獎順序 Post author:gac Post published:2025-06-27 業經本系114年6月12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 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起,本系書卷獎若受獎有2人以上列同排名且超過受獎人數時,同名次獲獎參酌順序如下: 1.當學期修習本系必選修學分數。 2.當學期修習本系必修科目成績的平均積分(GPA)。 3.當學期修習EMI學分數。 4.當學期實得總學分數。 5.取得跨域修習身分,順序為:雙主修、輔系、跨域學分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