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抵免學分(自110-1起改採線上申請+紙本審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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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110-1起學分抵免改採線上申請+紙本審核方式,提供「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學分抵免申請SOP」、「研究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可重複修習科目之抵免申請方式」。

二、本學期線上抵免學分系統辦理時程如下:

  開放受理時間:(可送出並列印申請表進行審核)

  112年2月13日(一)起至112年2月24日(五)止

三、有關學分抵免審核注意事項:

 (一)請先詳閱「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二)請檢核學生是否提供正確附件資料,並確保學生前一階段學籍是結束的:

   *「修習研究所課程經原校認證申請書」下載路徑:教務處/教務表單/研究所/特殊事項類

 (三)檢核學生申請抵免學分數是否有超過本校規定,且其學分是否為大碩合開或碩博合開課程。

    (ex.碩士班新生辦理學分抵免,其原修習課程須為大碩合開或大碩博合開,如僅為大學部課程,不予抵免)

 (四)系主任(所長)核章須為正章,不得為授權章。

 (五)為提供檢核抵免比例用,煩請在職專班助教依照同學適用之「畢業學分數」填入申請表中。(因在職學制未使用畢業資審系統,故無法介接畢業資審系統,直接帶入各系所的畢業總學分數。)

 (六)抵免申請檔案不再另行e-mail給助教,各系所助教可自行查詢並下載學生掃描檔案:

【路徑】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線上抵免申請系統/下載申請掃描檔案

四、學生可自行查詢審核進度、列印審核結果及下載掃描檔案:

【路徑】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成績相關/抵免申請紀錄查詢

提醒同學務必於截止日2/24(五)將申請表送教務處研教組/公館教務組辦理,逾期不受理